為什么離不開勞務派遣?原因太精辟了
通過發展勞務派遣,企業有利于發展就業渠道,優化勞動力資源配置,幫助工人實現多渠道、多形式的就業和靈活的就業。因此,近年來...
2022-05-14咨詢熱線
18856750822作者:勞務派遣 來源: 時間:2021-12-12
勞務派遣單位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勞務派遣工可以參加用工單位工會,用工單位繳納給勞務派遣單位工會派遣人員工會經費可以按規定稅前扣除。
1、企業會計準則對職工的定義是否包含勞務派遣用工?
答:包含。《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三條規定,本準則所稱職工,是指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也包括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業所提供服務與職工所提供服務類似的人員,也屬于職工的范疇,包括通過企業與勞務中介公司簽訂用工合同而向企業提供服務的人員。因此企業會計準則對職工的定義包含勞務派遣用工。
2、用工單位支付的勞務派遣費用,什么情況下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因此,用工單位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
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二條規定,“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中的從業人數包含勞務派遣員工嗎?
答:包含。《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例:某企業2019年8月開業,8月在職員工60人,勞務派遣人員50人;9月在職員工60人,勞務派遣人員20人;計算第三季度從業人數的季度平均值。
解: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從業人數季平均值=(60+50+60+20)/2=95人。
4、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中的人員人工費用歸集是否包含勞務派遣員工?
答:包含。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第一條,人員人工費用指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接受勞務派遣的企業按照協議(合同)約定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且由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研發人員的工資薪金等費用,屬于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因此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人員人工費用歸集包括勞務派遣員工。
5、高新技術企業人員人工費用歸集口徑包含勞務派遣員工?
答:包含。根據《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195號)附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研究開發費用的歸集范圍,人員人工費用包括企業科技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員的勞務費用。因此高新技術企業人員人工費用歸集包含了勞務派遣員工。
6、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抵扣優惠政策中對被投資方初創科技型企業的從業人數要求是接受投資時,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其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從業人數不低于30%。這里的從業人數是否包括勞務派遣人員?
答:包括。根據財稅〔2019〕13號第五條和《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5號)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本通知所稱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員及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人員。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按照企業接受投資前連續12個月的平均數計算,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平均計算。因此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資抵扣優惠政策中的從業人數包含勞務派遣人員。
7、勞務派遣形式安置的殘疾人,屬于派遣單位的員工還是實際用工單位的職工?用工單位能否申請享受安置殘疾人稅收優惠?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承擔支付工資、繳納社保等法定的雇主義務,《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相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5號)明確,以勞務派遣形式就業的殘疾人,屬于勞務派遣單位的職工,勞務派遣單位可以享受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33號、 財稅〔2009〕70號等文件規定的即征即退增值稅、安置殘疾職工工資100%加計扣除等相關稅收優惠,用工單位不能申請享受。
8、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計算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時,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計入派遣單位還是接受單位?
答: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號)規定,用人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例:甲公司2019年在職職工100人,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5.95萬元,本省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為1.5%,實際安排勞務派遣殘疾人就業人數為1人(已簽訂協議計入甲公司),計算2020年應申報繳納殘疾人保障金金額是多少?
解:假設當地年平均工資2萬元。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5.95>2×2=4萬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執行。保障金年繳納額=(100×1.5%-1)×40000=20000元。
根據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和98號公告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達到 1%(含)以上,但未達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按規定應繳費額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因此,甲公司2020年應申報繳納殘保金20000×50%=10000元。
9、勞務派遣人員直接參加用工單位工會,用工單位繳納的勞務派遣人員工會經費能否稅前扣除?
答: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組織勞務派遣工加入工會的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勞務派遣工直接參加用工單位工會。勞務派遣工的工會經費應由用工單位按勞務派遣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提取并撥付勞務派遣單位工會,屬于應上繳上級工會的經費,由勞務派遣單位工會按規定比例上繳。用工單位工會接受委托管理勞務派遣工會員的,工會經費留用部分由用工單位工會使用或由勞務派遣單位工會和用工單位工會協商確定。
按照上述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沒有建立工會組織的,勞務派遣工可以參加用工單位工會,用工單位繳納給勞務派遣單位工會派遣人員工會經費可以按規定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