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離不開勞務派遣?原因太精辟了
通過發展勞務派遣,企業有利于發展就業渠道,優化勞動力資源配置,幫助工人實現多渠道、多形式的就業和靈活的就業。因此,近年來...
2022-05-14咨詢熱線
18856750822作者:勞務派遣法律關系 來源: 時間:2022-05-24
勞動力派遣關系有三個主體:勞動者。派遣機構和派遣機構(用人單位)。其中,《勞動合同法》規定,派遣單位應當按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00萬元。以下三種法律關系在三者之間形成。
1、勞務派遣關系是基于派遣機構和派遣機構之間的派遣協議。
派遣協議應當規定派遣崗位和人員的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的金額和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簽訂連續的勞務派遣協議。
2、勞動合同關系是勞動者與派遣機構之間的關系。
除《勞動合同》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人單位和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固定期限超過2年的勞動合同,并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特殊工作期間,被派遣勞動者應當按照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按月支付報酬。因此,被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與一般勞動合同之間的勞動合同規則應適用于一般和特殊關系。一般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原則上適用于被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包括經濟補償的支付。勞動合同的終止等。勞動派遣單位或者被派遣勞動者應當依法終止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此外,由于派遣機構是雇主,勞務派遣機構應當承擔雇主的相應義務。例如,派遣單位應當將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派遣工人;勞動單位不得扣除用人單位按照派遣工人的勞動報酬;派遣單位和用人單位不得向派遣工人收取費用。
3、勞動者根據實際情況與勞務派遣公司形成勞務關系。
《勞動合同法》第62條規定的義務,用人單位必須對勞動者承擔基于用工的義務。
在上述三種關系中,勞動法適用于勞動者與派遣機構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以及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實際勞動關系的調整;民法應當主要用于調整派遣機構與應用機構之間的法律關系。
事實上,勞動派遣的法律關系來源于一般的勞動關系,因為勞動機構通過派遣協議將勞動合同產生的權利轉讓給派遣機構,形成三方關系。因此,在勞動力派遣中,派遣機構和派遣機構共同承擔了雇主的權利和義務。